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玄幻 > 极限伏天 > 第六百四十章 自以为是的阵法师

极限伏天 第六百四十章 自以为是的阵法师

作者:天茗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11-17 12:06:13 来源: 62小说网

( ) “恶灵鬼兵,誓死不退!“

漠河只回一句话,这一句就够了。此时恶灵海府鬼兵,一个个可都还是披着白衣。

“恶灵海府已经成功摧毁了人魂殿的设立在海域之中所有的魂庙。同时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凌云解释了一下。

“呃!你们竟然已经摧毁了人魂殿的魂庙。”、

浅龙一阵吃惊。这一次他们镇殿大军前来,首要之事就是席卷整个恶灵海域,摧毁人魂殿的魂庙。

这个任务也是最重要的。

浅龙也是参与了五千多年前的大战,当时他们镇殿大军席卷整个恶灵海域,为了摧毁人魂殿那些魂庙,可是付出了非常惨痛的代价。

可这一次,恶灵海府竟然抢在他们之前,完成了这件事。

“没错,但我们付出的代价也不小。死伤的鬼兵,鬼族加起来将近百万,就连我们海府新任尊上,也因此而死。”

漠河对于恶尊的死,心中依旧十分难过。因为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曾经作恶多端的恶海岛双尊之一,竟然会为了救他而战死。

“什么,你们恶灵海府还有一位鬼主。”

浅龙被漠河吓了一跳。漠河成为鬼主,已经是出乎他的意料了,这恶灵海府竟然还有一位鬼主,虽然已经死了。

但这藏得也太深了吧。

“对!他是之前恶海岛双尊之一。”

漠河点头说道。

“老夫,归海一族,归海一道。“

浅龙看向海一道,海一道自然也自我介绍了起来。

“嘶……看来这又是帝君之功啊!鬼帝陛下封您为帝君,真是明智之举。请受浅龙一拜。”

浅龙猜测到不管是漠河,还是已经死的恶灵尊上,以及此时与他们站在同一战线之上的归海一族老祖,只怕都与凌云有关。

之前凌云已经帮他们黑水鬼殿拉来了冥家强者,以及地府拍卖会之主灵云通相助,甚至连与他们黑水鬼殿向来不和的赤焰鬼殿尊上,也被拉陇了过来。

现在又是拉陇了三名鬼主。

凌云绝地担得起他一拜。

“快请起!这都是我应该做的。鬼帝应该已经进入海域了吧。“

凌云立即上前将他扶了起来,随即问道。

“三天前便已经进入海域,但一天前我们的先锋大军却在两大流域交汇之处遇到了一个诡异的阵法,十万先锋大军尽皆被困。就连鬼殿三位六级神阵师赶来,也是束手无策,其中两位六级神阵师还被困在大阵之中。“

提起那个阵法,浅龙倍感无力。连他们鬼殿的六级神阵师都不被困其中,浅龙与九浊自然更加不敢冒险闯入其中。

“诡异阵法,带我去看看。”

听到阵法,凌云可就精神了。他与浅龙率先赶往大阵所在之地,至于漠河,海一道则负责坐镇,率领一众恶灵海府鬼兵紧跟其后。

一路上浅龙也将他所知道的信息向凌云说了一遍。得知天干十二灵祖大阵可以不断扩散,凌云心中自然也猜测到这可能就是晋阶的造化大阵。

只不过目前还没有完全达到造化阵的层次罢了。

“老龙,他是谁?“

九浊见到与浅龙一起回来的凌云,一来便将站在那里不知在比划着什么,立即询问起凌云的身份。

“帝君!“

“呃,他就是咱们鬼殿的忘忧帝君。我怎么感觉他只是六阶的修为而已啊!会不会是假冒的。“

凌云自身的修为,可是仅仅达到六阶。他没有刻意隐藏的情况下,不管是九浊,还是浅龙,都可以一目了然。

“假不了,我听池老说起过。我们这位黑水帝君并非真正七阶造化主,而是悟道主。“

浅龙之所以一见到忘忧令,便确定凌云的身份。除了忘忧令之上有剑道的痕迹以外,自然也就是凌云的修为。

“那他在干什么?”

“你问我,我问谁去。”

浅龙白了九浊一眼,他也不知道凌云在那里比划着什么。别说他们,就连水幽他们这些阵法师也不清楚。

因为这是凌云自创的解阵手法,通过一些阵法的信息,再感应阵法动向进行一种计算。

除了可以判断出阵法的威力以外,也有可能找到破阵之法。

“让开,那谁啊,别挡道……叫你呢,聋了吗?“

一名阵法弟子冲着凌云喝道,他叫了几句,凌云这才回过神来,转过身如同看傻子一样,看着那名阵法弟子。

“你在叫我?”

“废话,快点滚开,我们三师父布置阵法破阵,别傻站在那里挡道。”

阵法弟子一脸鄙视地看着凌云。把他当成什么都不懂的二货。

“哦,以阵破阵,我倒是想知道,你家三师父想要什么阵法破此大阵。”

凌云一阵好奇。以阵破阵,这个方法可行。只不过前提却是需要克制阵法才行。

“一袋乾坤……此乃六级大阵!量你也未曾听说过。“

水幽走了过来,非常霸气地说道。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