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玄幻 > 极限伏天 > 第二百三十章 邪僧再现

极限伏天 第二百三十章 邪僧再现

作者:天茗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11-17 12:06:13 来源: 62小说网

( ) “银珠师弟,你没事吧!”

金珠罗汉见到银珠罗汉胸前似乎有一道剑伤,急忙上前问道。

“我没事,若是剑气再入一分,我可就性命不保了。阿弥陀佛,师兄,北区剑神明显手下留情,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误会。”

银珠刚才拼尽全力想要将凌云击落,自身防御大幅下降,剑气降临之时,他根本来不及招架,倘若凌云想要杀他,那一道剑气,足以要了他的命。

“哼,我看他只是忌惮我们天藏寺罢了,所以才不敢明目张胆对我们下毒手。”

银环捂着手臂,恶狠狠地说道。

“先别管那么多,凭我们四人之力,绝不是他的对手,我们回去再说吧!”

金珠罗汉也知道凌云对他们手下留情的事情。眼下合他们四人之力,仅仅见识了人家的剑境一眼便一败涂地。

继续纠缠下去没有任何意思。

若还想再与凌云一战,他们最少得请得动,另外两位俗家中位罗汉出手才行。

水域,一座几近荒废的庄园之内,月狼正坐在月光之下疗伤,他中了凌云的极限眼瞳,气魂之力不断流失,腹部的伤口,每一个恢复过来,便又再一次裂开。

“啊!怎么回事,为何愈合不了。”

月狼的声音显得凄凉无比,那伤口裂口之际,总是犹如新伤,就好像是刚刚才被打伤的一样,可是都已经过去了三天。

任何月狼想尽了办法,也无法恢复。

“无量寿佛!”

“什么人。”

月狼听到声音,吓了一大跳。他眼下的实力不足一成,而且一旦运功,气魂流失会变得更快。

“小狼,好久不见。”

一名黑袍僧人出现在月狼身后。

“主人,是你,你,你还活着。”

月狼认识这名黑袍僧人。因为他就是昔日被天藏寺斗佛困在北州大陆之上的大藏邪僧。月狼乃是当初被大藏邪僧收服的魔族。

“哈哈!小狼,我还以为你都忘记本座了。”

大藏邪僧当年被凌云的气魂觉醒所伤,为了尽快恢复昔日力量,所以他来到了西州大陆,这些年一直藏起来恢复功力,打算东山再起,报复天藏寺。

“小狼不敢,小狼的一切皆是主人所给,怎么敢忘记主人。只是当年传闻主人死于斗佛之手,小狼实力低微,实在无法为主人报仇。这些年来小狼故意建立一个魔兽斗场,本意就是想要挑起人族与魔族之战,借此为主人报仇。”

月狼堂堂神道四阶颠峰魔族,在这大藏邪僧面前,却是表现得无比卑微。

“是么?”

大藏邪僧修炼邪功,可以吸取他人的魂力为已用,当年若不是斗佛亲自出手,北州大陆之上根本无人可以镇得住他。

而当年若不是斗佛派他前去北州大陆传法,只怕他在这西州大陆之上,也将掀起一场血雨腥风。

“小狼,句句属实。可恨的是,魔兽斗场如今却被一名剑修给掀翻了,就连现在小狼也是自身难保。请主人出手,救救小狼。”

看到大藏邪僧犹在,月狼可是如同溺水时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这三天他费尽了心思都无法恢复过来,都快将他整绝望了。

“那小子的眼瞳真是厉害!”

大藏邪僧查看了一下月狼的伤害,惊叹了起来。

“主人,连你也无法帮小狼疗伤吗?”

月狼脸色惨白,急着问道。

“没错。不过别急,本座知道水域白家之中有一株神药,名为仙品云莲,得到它,便可治愈得了你的伤势。”

大藏邪僧说道。

“水域白家,我立即去取。对了,主人,你似乎也认识那个剑修。”

月狼听到白家的镇族之宝仙品云莲可以治得了他的伤势,顿时眼前一亮。连忙起身准备赶往水域白家。

“没错,那小子乃是三千年前斗罗老人嫡传弟子,伤你的眼瞳,正是当初斗罗老人的极限魂眼。当时要不是还有另外一人在场,本座早就出手将他击毙。”

大藏邪僧曾见过斗罗老人,只不过那时他还只是一名小僧。当年斗罗老人可是被公认的斗界第一强者,极限魂眼一出,无人可挡。

先前凌云大闹魔兽斗场之时,这大藏邪僧就在附近,只不过他感应到附近还有另外一名绝世强者在那里,所以这才没有现身。

在月狼逃跑之后,他便一路尾随而来。

“什么?怪不得这么厉害。”

月狼倒抽了一口冷气。

俗家院

“请院主为我们作主,”

“请大师父为我们作主。”

……

俗家院主白眉大罗汉从天藏寺回来,金珠等人立即前来向他告状,将全哲所说的,原原本本向白眉大罗汉说了一遍。

“阿弥陀佛,你们二人怎么看。”

白眉大罗汉看向身边的金轮,银轮位罗汉问道。

“看到未必是真,听到了未必有假。世间事虚虚实实,若是尽信,那就糟糕了。阿弥陀佛。”

金轮与银轮二人明显比起其它的人,更加睿智。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