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都市 > 开局契约嫁衣新娘 > 第217章 家族

开局契约嫁衣新娘 第217章 家族

作者:大大大鱼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10-29 20:47:19 来源: 62小说网

“记住,今日你所承受的屈辱,总有一日,我会加倍奉还。

哈哈!”

听到他的声音后,林子夜眼中露出悲哀之色。

本来,他还奢望林家之人,救自己,如今看来,确实不用了。

“既然你想要找死,那我也送你上路吧!”

接着,冰冷的声音响起。

他再也忍耐不住心中的愤怒。

“刷!”

话音刚刚落下之后,便是一剑刺出。

凌厉的剑罡,在瞬间划破虚空。

向着那林浩宇直直的撞去。

而此时,林浩宇却是也被彻底激怒。

“砰!”

他竟然是挥掌迎上。

炽烈的能量,在二人之间散发而出。

林浩宇的眼中,露出狰狞之色。

同为纨绔,他虽然是没有林子夜纨绔。

但是,作为黑灾之子。

他哪一点差了。

此时,根本就不相信林子夜可以胜过自己。

因此,当即便是再次说道。

“砰砰!”

而就在他的话音刚刚落下之后。

林子夜,已经再次被砸在了墙壁之上。

整座屋舍,都是在瞬间坍塌了下来。

接着,林浩宇更是不愿放弃。

“轰!”

又是狠狠的一拳。

林子夜直接被砸入了地面之中,胸膛塌陷,已经是气息微弱,奄奄一息。

不过,林浩宇却是并没有罢手。

“嗤!”

他手握匕首,便是再次向着地面刺去。

想要取走林子夜的性命。

“嗤啦!”

但是,就在他马上得手的时候。

却是被一块巨石拦截了下来。

林浩宇抬头看去。

却是见到,林子夜缓缓的从地面之下爬了起来。

此时的对方,眼中露出决绝之色。

接着,竟然是再次向着林浩宇冲锋而来。

看着这一幕,后者的脸上,不由的露出一丝的骇然之色。

这林子夜居然不惧疼痛。

自己一刀,足以将他的头颅劈下。

但是如今,他竟然还想要拼搏。

难道他不怕死吗。“嗤!”

林子夜一剑刺出,血液溅起。

接着,便是被林浩宇一脚踹出。

但是,他的动作,却是越发的凶猛了起来。

一次次被打飞。

又一次次的爬起来。

这一次,甚至是撞穿一栋房舍之后。

再次站立到了林浩宇的面前。

而后,森然的声音却是传出。

“来啊!”

接着,手持利刃,再次杀来。

这一次,林浩宇没有犹豫。

身形跃起。

直接一拳轰出。

“喀拉!”

林子夜的手腕,瞬间被砸断。

鲜血喷涌。

但是,他没有喊出丝毫的痛苦之声。

只是盯着林浩宇,双目中好像有火焰在燃烧一般。

“桀桀!”

林浩宇怪笑道。

而就在他刚刚踏出第二步的时候。

一柄短刃,瞬间划破了他的喉咙。

令得他不可置信的转过了头来。

看着林子夜,眼中露出惊恐之色,开口喊道。

“怎么可能!”

声音中带有浓郁的不甘。

“砰!”

但是,任凭他在怎样的呼唤。

却是在没有了声息。

林子夜的眼中,泪珠滑落。

接着,便是将那林浩宇的尸体扔出院门。

而后,向着远处掠去。

他要逃走。

他要活下去,因为他还有妻子与孩子要照顾。

“林子夜,你跑不了的。

我已经派遣手下追捕你了,不管付出任何代价,都要抓住你。

我要让你生不如死!”

听着远处的咆哮,林子夜的身形不禁停顿了一下。

不过,接着他便是继续向着远处奔驰而去。

他不敢回头,否则的话,他害怕自己会做出悔恨终身的事情来。

而且,他也知道,如果自己停下来的话,必死无疑。

林家的其他人,或许会救他,但是林浩宇却是一个异类。

他嗜血成性,杀伐果决。

只要被他发现,谁来求情,都是死路一条。

而就在此时,林家府邸之中,一队人马,向着此处赶来。

领头之人,赫然是林浩宇。

只见此时的对方,面容阴鹜。

他的周围,有侍卫跟随,显得威风凛凛。

此次,他要报仇雪恨。

只是,就在他们靠近城主府的时候。

“轰隆!”

伴随着阵阵雷鸣声的落下。

天地间,霎那间变得昏暗无比。

一阵狂风吹起。

使得众人衣衫猎猎作响。

而后,只见一道苍白的身影出现在了他们的身边。

这一刻,他们感觉到浑身发凉,汗毛倒竖。

“噗通!”

甚至有人跪倒在地。

林子夜的眼神冰寒。

接着,开口说道。

“给我搜!”

此时,他的声音,充斥着浓郁的杀意。

而那些林家弟子,也是不敢怠慢。

直接便是分散开来,进入了四周。

这一刻,林浩宇终于明白,对方为何敢如此肆无忌惮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