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刘宣得授新职,初次踏进社会。然后没过几天,他又被那个扫烟囱的转手五法郎卖掉,还是因为小刘宣太桀骜不驯。
这次刘宣再次卖到了一家殡逸。但他已经受够了一切,决定离开这个小镇去潘德拉闯荡。
原因是殡逸老板肆意地侮辱刘宣的母亲。
“瞧你这个兔崽子,你的好事,是不是?”这天没好气的老板发现自己的杯子被打碎了,这位立刻认定刘宣的,这家伙用力搡了刘宣一下,劈头就是一记耳光。
“你骂我妈妈。”刘宣倔强地抬起头回答道。
“好啊,骂了又怎么样,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小混蛋?”老板继续添油加醋地说道,“那是你妈活该,我还嫌没骂够哩。”
“她不是那样的。”刘宣说道。
“她是。”老板宣称。
“你撒谎!”刘宣大吼道,然后像个小狮子一样扑上去和膀大腰圆的老板对打起来,不过很快刘宣就被压倒在地,落了下风。
刘宣的衣衫在先前挨打时被撕破,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抓伤了好些地方,头发乱蓬蓬地搭在前额上。然而,满面通红的怒容仍没有消失,他一被拉出被打的地方便瞪大眼睛,无所畏惧地盯着老板,看上去丝毫没有泄气。
“兔崽子,给我进去待着。”
说着老板就把伤恩累累的刘宣扔进了装棺材的地窖。
黑洞洞的棺材店堂一片凄凉死寂,刘宣独自呆在这里,直到这一刻,他才将这一天的遭遇在一个孩子心中可能激起的感情全部宣泻出来。他曾面带平和的表情听凭人们嘲弄,一声不吭地忍受各种鞭答毒打,因为他感觉得到,自己内心有一种正在增长的尊严,有了这种尊严,他才坚持到了最后。
这种尊严告诉他,哪怕被他们活活架在火上烤,也不会多叫哪怕一声。然而此时,四下里没有一个人看到或者听到,刘宣再也忍不下去跪倒在地,双手捂着脸,哭了起来。哭是上帝赋予人类的天性,但又有多少人会这般小小年纪就在上帝面前倾洒泪水。
这一晚的大半时间,刘宣纹丝不动,跪了很久很久。当他站起来的时候,蜡烛已经快要燃到下边的灯台了,刘宣知道天快亮了。
“我…必须离开这里。”
刘宣小心翼翼看了看四周,又凝神听了一下,然后轻手轻脚地把门锁、门闩打开,向外边望去。
这是一个寒冷阴沉的夜晚。在孩子眼里,连星星也似乎比过去看到的还要遥远。没有一丝儿风,昏暗的树影无声地投在地面上,显得那样阴森死寂。
“真的要走这条路吗?”
这寒冷的风又让刘宣的意志有所犹豫,他轻轻地又把门关上,借着即将熄灭的烛光,用一张手帕将自己仅有的几件衣裳捆好,随后就在一条板凳上坐下来,等着天亮。
第一束曙光顽强地穿过窗板缝隙了进来,刘宣站了起来,再次打开门,胆怯地回头看了一眼,迟疑了一下。终于他已经将身后的铺门关上了,走到大街上。
刘宣向左右看了看,拿不准该往哪儿逃。他想起过去曾看到运货卡车吃力地从小山那边开过来,就选了这一条路。他踏上一条横穿原野的小路,知道再往前走就诗路了,便顺着小路快步走去。
接下来刘宣到达小路尽头用来挡牲口的栅栏,重新上了公路。
眼下是八点钟光景。尽管离城已经差不多有三公里了,他仍然时而跑几步,时而溜到路旁篱笆后面去躲一躲,生怕有人赶上来把他捉回去,这样一直折腾到中午。他在一块路碑旁边坐下来歇歇气,第一次开始盘算究竟去哪里谋生。
他面前就诗路碑,上边的大字表明此地距潘德拉七十公里。潘德拉,这个地名在刘宣心中唤起了一连串新的想像。潘德拉?听镇上的人说那地方大得不得了。没有一个人,哪怕是收容所那帮人能在那里找到自己。过去他常听收容所里一些老头讲,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在潘德拉压根儿不愁吃穿,在那个大都市里,有的谋生之道是土生土长的乡巴佬想像不到的。
对于一个无依无靠,如果得不到帮助就只能冻死或者饿死在街头的孩子来说,潘德拉是最合适的去处。这些思绪从刘宣脑海里快速掠过,很快他就做出了决定。于是他从地上跳起来,继续朝前走。
第一天过去,刘宣到潘德拉的距离缩短了足足四公里有余,劳累加上绝望让自己到底还要走多久才能到目的地的念头冒了出来。这样想着刘宣顾虑重重,步伐也随着放慢下来,心里老在琢磨自己到潘德拉去有些什么本钱。于是他开始掏口袋看看都有些什么。
最终统计他有一片面包和一件粗布衬衫,包袱里有偷拿的两双长袜,口袋里还有半个法郎。那是在一次葬礼后事主给的,那一次他发挥得异常出色。
“净衬衫,”刘宣寻思着,“穿上肯定很舒服,两双长袜子,虽然打过补丁也还行,半个法郎也挺不错。不过,这些东西对于冬天里走七十公里的路,可帮不了什么大忙啊。”但刘宣的想法和大多数人碰上这类情形时一样,对于难处,心中一点不糊涂,也不是漠然对待,却往往想不出行之有效的方法。
“算了反正总不能留在这。”
刘宣想了好半天仍找不到更好的办法,便把小包袱换换肩,拖着沉重的双腿继续往前走。
一天下来,刘宣近乎爬行了将近二十公里,饿了就啃两小口面包,渴了喝几口从路旁住户家里讨来的水。夜幕降临了,他拐进一片牧场,偷偷钻到一个草堆下,决定就在那里过夜。
“不会有狼什么的吧?”想到这刘宣忙找了块石头放在衣兜里。
一开始刘宣吓得心惊肉跳,晚风呜呜咽咽,一路哀号着掠过空旷的原野,他又冷又饿,孤独的感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然而他毕竟走得太疲倦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把烦恼全抛到了脑后。
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刘宣简直冻僵了,也饿得熬不过去,他只好在经过的头一个村子就用半个法郎换了一个面包。
第三天他走了十二公里,夜幕就又一次垂落下来。他的双脚肿的老高,两条腿软得直哆嗦。又一个夜晚在阴冷潮的露天里度过,这次情况更加糟糕,连草堆都没有了,当他天亮以后登上旅途时,刘宣感觉自己几乎真要爬着走。
“不,不能停下,停下来我就死定了,我还要去潘德拉。”
也许是天不绝人之路,当刘宣在一座陡坡下停住时,一辆公共汽车开到了近前。刘宣求外座上的乘客给几个钱,可是没有几个人愿意理睬他。不仅如此这群布列塔尼亚人还嘲笑一般出十法郎要求司机等一会,待汽车开上坡了,再让他们瞧瞧,这个异邦人小孩为了生存下去能跑得多快,如果刘宣能追上公共汽车他们就愿意让他上来。
可怜的刘宣竭力想跟上汽车跑一小段路,然而由于疲乏,双脚肿痛,他连这一点也做不到。
“异邦人果然都是废物。”
那几位外座乘客一看,又把半个便士放回钱包去了,并哄笑着说刘宣是一只懒惰的小狗,不配得到任何赏赐。汽车轰隆隆地飞速开走了,只在车后留下一团烟尘。
“该死的布列塔尼亚人,早晚我要让你们付出代价。”气愤地刘宣只能用这种无力的诅咒回击这些人。
可旅途还要继续,路途中刘宣几次想进村子里要点食物,但几个村子里都张挂着油漆的大木牌,上边警告说,凡在本地行乞者,一律处以监或者遣送收容所。
无可奈何的刘宣只能尽快离开这些村子。在另外一些村子,他站在旅店附近,眼巴巴地望着过往的每一个行人,但每个人都照例要支使某个四下里闲逛的巡警或者邮差把这个陌生的孩子给撵走,有一次刘宣差一点被执法者抓走,因为她断定这孩子是来偷东西的。
若刘宣要去某户农民家去讨点吃的什么,那些布列塔尼亚籍农民十有**都会吓唬他,说是要让狗出来咬他。他刚在一家铺子门口探了探头,就听见里边的人在议论教团如何如何的——这句话让刘宣的心好像一下子跳到了嗓子眼,而这是今天唯一进到他嘴里的东西。
第四天刘宣总算碰上了不错的好人,要不是碰上一位好心肠的布列塔尼亚籍收税员和一位仁慈的异邦老妇人,刘宣的苦难可能会提前结束,落得和他母亲一样,换句话说就是,他必定会饿死或冻死在通向首都的通衢大道上。
那位老收税员请他吃了一顿便饭,老太太有一个孙子,因船只失事流落异乡,她把这份心情倾注到可怜的孤儿身上,把拿得出来的东西都给了他——不仅如此——还说了一大堆体贴而亲切的话语,洒下了浸满同情与怜悯的泪水,此情此景胜过刘宣以往遭受的痛苦,深深地沉人了他的心田。
“老人家,我一定不会忘记您的大恩大德的。”
临走前,刘宣跪下来感谢老人家。遗憾的是多年后等刘宣官运亨通再来这里寻找恩人时才知道,老妇人已经去世,没有家人,至于老收税员也已病逝,刘宣带走了这位的儿子,他就是如今刘宣手下的第三机甲大队长毕图尔。
不过这都是以后的事情。
刘宣离开故乡七天了。这天一大早,他一瘸一拐地走进小城巴涅特。各家各户的窗户紧闭着,街道上冷冷清清,还没有任何店铺开门做生意。太阳升起来了,霞光五彩缤纷。然而,朝霞仅仅是使这个孩子看到,他自己是如此孤独,刘宣坐在一个冰冷的台阶上,脚上的伤口在淌血,浑身沾满尘土。
过了几个小时,沿街的窗板一扇扇打开了,窗帘也拉了上去,人们开始来来去去。甚至有几位停下来,打量了刘宣两眼,有的匆匆走过时扭头看看。但没有一个人接济他,也没有人费心问一声他是怎么上这儿来的。刘宣也没勇气去向人家乞讨,便一动不动坐在那里。
又过了几个小时……
刘宣蜷作一团,在台阶上坐了这么长时间,看着街对面那么多的酒馆,刘宣无精打采地看着一辆辆汽车开过去开过去,心想这倒也真怪,他拿出超过自己年龄的勇气和决心,走了足足七天的路,汽车却毫不费事,几个小时就能走完。
就在这时,他猛一定神,看到几分钟前漫不经心从自己身边走过的一个异邦小孩又倒转回来,这功夫正在街对面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自己的样貌。最开始刘宣一点没在意,但那家伙一直盯着他看。刘宣便抬起头来,也以专注的目光回敬对方。那小子见了,索性就穿过马路,缓步走近刘宣,用华语问道:
“你好。伙计,天气不错,你怎么回事,怎么在这呢?”
向小流浪者发问的这个孩子同刘宣年龄相仿,也是个异邦人。但样子十分古怪,刘宣从来没有见到这么打扮的人。从样貌上看这孩子应该和自己一样是亚裔,长着一个狮头鼻,其貌不扬,但像他这样邋遢的少年确实不多见,偏偏他又摆出一副十足的成年人派头。
就年龄而言,他个子偏矮,一副罗圈腿,敏锐的小眼睛显得十分古怪,帽子十分潇洒地倒扣在自己的头上,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要不是戴的人自有一套妙法,帽子保准经常掉下来,他时不时地猛一摆头,帽子便重新回到老地方。
这孩子身上穿着一件成年人的上衣,差点儿拖到脚后跟,袖口往胳臂上挽了一半,以便让两只手从袖子里伸出来,看样子是为了能把手插进灯芯绒裤子的口袋里去,事实也是如此。他整个是一个派头十足、装模作样的小,身高接近一米六,脚上穿一双破皮鞋。
“伙计,怎么回事啊?”见这位好像听不太懂华语,这位奇怪的家伙又用蹩脚的法语问刘宣。
“我饿极了,又累得要死,”刘宣回答时手依然插在兜里死死握着那块防身的石头,“我走了很远很远的路,七天以来我一直在走。”
“走了七天。”
听了刘宣的话,那小子大惊小怪地叫了起来,“喔,我知道了,是条子的命令吧?不过,”他见刘宣显出一副迷惑不解的神色,便又接着说,“兄弟,混社会这么多年你不会还不知道条子是怎么回事吧。”
刘宣温驯地回答,他早就听说有人管烧红的通条叫条子。
“瞧瞧,有多嫩。”那个陌生孩子听罢哈哈大笑起来,“嗨,条子就是治安执法者,条子要你开步走,并不是一直向前,那可是上去了就下不来的。你从来没踩过踏车?”
“什么踏车?”
“什么踏车。嗨,就是脚踏车踏车,就是就是人骑的那种,用不了多大地方就能开动起来的。老百姓日子不好过时,倒是蛮兴旺,要是老百姓还过得去,他们就找不到人手了。诶诶,你想不想吃东西,包在我身上。我请客,站起来吧。起来。开步走。小子。”
那陌生男孩随即扶着刘宣到小巷子里等自己一会,他本人则前往附近的一家杂货店,不一会他就拿着嫁猪肉罐头和一个两磅重的面包从里面走了出来。
“来吃吧小子”
说着那孩子把面包心掏了一些出来,挖成一个洞,然后把火腿塞进去,这样火腿既保持了新鲜,又不会沾上灰尘。那陌生孩子把面包往胳肢窝下边一夹,领着刘宣拐进了一家小酒馆,到里边找了一间僻静的酒室。接着这位神秘的少年叫了一罐啤酒,刘宣就在新朋友的邀请下,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
“你真有本事有这么多钱?”
“哈哈哈,都是老板请的。”
吃的过程中,陌生少年的目光时不时地落到刘宣身上。
“你说打算去潘德拉?”那孩子见刘宣终于吃好了,便问道。
“是的。”
“找到住处了没有?”
“还没有。”
“那你有钱吗?听说没钱去潘德拉可没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