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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小说网 > 都市 > 从法盲到律神,我经历了什么! > 第24章 只有三天时间

“诗姐,如果东阳河里漂浮的不是苏玲的尸块,那以是不是说苏玲本人可能还活着?”郑平问田诗。

这个问题一直围绕在他的心间。只是在现场调查时,周围的人比较多,郑平不好把这个问题问出来。

“这个可能只能说是有。不过可能性不大。公安机关对于尸块进行科技还原,可以证明是苏玲。最为重要的是,苏玲的这个案子已经这么长时间了。如果苏玲在世的话,怎么可能会不站出来呢。小平平,你这么想是没有错的。我们办案有的时候就要敢想。但是,我们办案也有脚踏实地。什么地方都要想到,却不能靠空想去办案。我们还是要进一步收集证据,把整个事实真相找出来。”田诗说道。

“你说得对,我也是太希望五叔无罪了。可是浩然叔说的,苏玲在发现尸块时,还活着。这又怎么去理解呢?”郑平说道。

晚上,郑平要安排田诗吃饭。结果被田诗拒绝了。郑平也知道田诗一个女孩子,晚上在外面还是不太方便的,便也没有坚持。

第二天一早,郑平便接田诗一同去检察院。田诗家住在东阳市的一个老小区。说是老小区,其实年头也不长,不过是相对那些新建小区而言。田诗下楼一路走来,与周围的邻居打招呼。

“诗姐,周围的住户你都认识?”

“也不是。这个小区是政府家属楼。当年我爸,也就是田志国同志转业后分配到政府工作。我们家有幸分到这套住房。前后住的都是田志国同志的同事,大家原本就认识,住得近了,就更熟悉了。李阿姨,你早呀。”说着,田诗向一位六十岁的老年妇女打招呼。

“田诗呀,怎么这是你男朋友吗?”李阿妹一张嘴就让田诗、郑平两个人尴尬了起来。

尤其是郑平,他心里暗叫这个阿妹可真没眼光,我比田诗小五岁呢,你打眼一看还看不出来吗。

“这是我的同志。”田诗连忙解释道。

“明白。前楼的小丽也是这么说的,结果最后还是男朋友。”李阿姨是认准了郑平是田诗的男朋友。最后田诗也不再解释,快步离开,远离这个让人尴尬的李阿姨。

“你说你,直接到律所等我不就行了。怎么来我家了。”田诗也埋怨道。

当事人就是当事人,那是工作范畴。怎么能跑到自己家的小区呢。这个郑平怎么知道自己家住在哪的,肯定是田志国干的好事。晚上回去,我一定要跟他理论理论。

“诗姐,看你这两天现场调查这么辛苦。我就想早上请你吃个早餐,没有其他的意思。”郑平连忙解释道。

他还真没有别的意思,但遇到刚才那个李阿姨,让本来很正常的事情变得非常暧昧了。

“请吃早餐呀,那怎么不早说。我们还往检察院方向去,那边有什么好吃的呀。”田诗说道。

“要不我们找个地方吃完东西再走。”

“吃什么吃,你还当真了。早餐能有什么,找个地方对付一下就好了。我们今天去见办案检察官,这才是最关键的。”田诗瞪了郑平一眼。这个小平平,小时候在大院里表现得还是很机灵的,长大了怎么变得这么迟钝了。

“田律师,你们好。我是本案的承办检察官马东生。”经过讨论,还是由马东生来单独面对田诗。

马东生没想到田诗还带了一个男助理。不过,这并没有什么,不会影响到双方的交流。

“这是我的委托手续。马检,我们希望能够复印一些卷宗资料,你看可以吗。”

“当然,依据刑事诉讼法,你们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复印部分卷宗的。这没有问题,你需要复印什么尽管跟我说。我叫人帮你复印。”马东生可以说态度非常和蔼,这与平常有很大不一样。

“马检,虽然我对卷宗材料还没有完全看到。但我已经接见郑方,还进行了一些调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希望咱们检察院可以给我们一些时间,我们准备一下交一份书面材料过来。”

“田律师,我实话实说,你们的时间不多了。现在是严打时期,讲究从重从快。这个案件不过在我们手里停留太长时间。至多三天,我们就会提起公诉。如果你有什么意见,我只能等你三天。”马东生说道。

“马检,三天的时间有些太短了,我们可能赶不急呀。”只给三天时间,那不是为难人吗,这可是命案呀。

“田律师,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我也没有办法。这个案子引发外界关注,我们也有压力。我只能等你三天。”马东生说道。

“那……,我们尽量赶。”田诗也不再说什么了,话已经说到这里了,那还有什么可说的。

“诗姐,检察院是不是在为难我们。”走出检察院后,郑平问道。

“也许,检察院不会给我们太充裕的准备时间。不过,马东生说的可能真的是实情。这个案子是严打期间,整个东阳市的重点大案。别说这样的案件,就是其他案件现在都是从重从快。更不用说咱们的这个案件了。”

“三天的时间,我们能做什么。那还不是一晃就过去了。”郑平说道。

“三天的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不利的。不过,我们也可以把不利的情况变成有利。”田诗说道。

“那怎么可能。”郑平说道。

“怎么不能。”田诗看了一眼郑平说道。

“三天的时间,我们自己都不够用。人家检察院早在侦查阶段,应当就与公安通过气。他们对案件的掌握肯定比我们强。”郑平分析道。

一般情况下,重大案件在侦查阶段,检察机关有时是要提前介入的。似乎这种提前介入,已经成为了检察系统的一种潮流。

不过,很多人对于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还是持批评意见的。他们认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结果,整个侦查阶段你都参与了,你本身是侦查工作的参与者,那你还怎么开展监督,自己监督自己吗。这不是让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流于形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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