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玄幻 > 开局签道大帝修为 > 第452章 佛门底蕴

开局签道大帝修为 第452章 佛门底蕴

作者:一书证道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12-14 15:12:53 来源: 62小说网

剑芒如龙,携带着不可一世的威势,

瞬间撕裂了空气,直取老僧眉心。

老僧眼中闪过一丝决绝,他深知自己这一击若是失败,

不仅自身难保,更将连累整个佛门遭受灭顶之灾。

于是,他体内的佛力沸腾到了极致,

全身仿佛被金光包裹,

化作一尊金色的罗汉,屹立不倒。

“佛光普照,万法归一!”

老僧低喝一声,双手猛然推出,

一道耀眼至极的佛光自他掌心喷薄而出,

与那道剑芒在半空中激烈碰撞。

两者相遇,顿时爆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

光芒四射,仿佛整个天地都在这一刻为之颤抖。

然而,剑族神尊的实力显然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

尽管老僧的佛光防护固若金汤,

但在那剑芒的凌厉攻势下,仍旧显得力不从心。

只见剑芒逐渐侵蚀着佛光,

一点点将其吞噬,最终,

“咔嚓”一声脆响,佛光防护终于不堪重负,轰然碎裂。

老僧身形一晃,脸色苍白如纸,

但他强忍住伤痛,目光中充满了不屈与愤怒。

他深知,仅凭一己之力难以抵挡剑族的攻势,

必须借助佛门至宝——舍利子,才能有一线生机。

“诸位师兄弟,速速启动‘佛光阵’,

保护我开启舍利子!”

老僧大声疾呼,同时身形暴退,

向着佛门深处的一座古老祭坛掠去。

佛门众僧闻言,纷纷咬牙坚持,

他们知道这是佛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

于是,他们纷纷调动体内残余的佛力,

按照特定的阵法站位,

开始凝聚起一股股强大的佛光力量,

逐渐形成一个巨大的光罩,将整座庙宇笼罩其中。

剑族神尊见状,眉头微皱。

他没想到佛门竟然还有这样的手段,

但他并不打算就此罢手。

他冷笑一声,身形暴起,

如同鬼魅般穿梭在剑光之中,

每一剑都直指佛门众僧的要害。

然而,佛光阵内的众僧并非毫无还手之力。

他们借助阵法的力量,

将自身的佛力发挥到了极致,

形成一道道坚固的防御壁垒。

同时,他们也不忘反击,

利用手中的法器与剑族神尊展开激烈的交锋。

一时间,庙宇内外剑光与佛光交织在一起,

形成了一幅震撼人心的画面。

剑族神尊的攻势虽然猛烈,

但在佛门众僧的顽强抵抗下,

也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而老僧则趁着这个机会,迅速来到祭坛之上,

开始启动舍利子的力量。

随着一阵古老而神秘的咒语响起,

祭坛上的舍利子突然绽放出璀璨的光芒。

那光芒纯净而祥和,仿佛能够净化世间一切邪恶与污秽。

在这光芒的照耀下,剑族神尊的攻势开始变得迟缓而无力,

他的眼中也露出了惊恐之色。

“不可能!这怎么可能!”

剑族神尊怒吼道。

他无法接受自己竟然会败在佛门的手中。

然而,事实却是残酷的。

在舍利子的强大力量面前,

他的一切努力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最终,剑族神尊被舍利子的光芒彻底净化,

化为一缕青烟消散于天地之间。

而佛门则在这场危机中艰难地保住了自己的传承与荣耀。

虽然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他们知道,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剑族的杂碎,你们不走,那就全部留下吧。”

说着,一只金色佛掌碾压而来。

“佛门,你们……”

剑族来人,全部被斩杀。

一时间,佛门安静得可怕。

同时,身在神塔中的叶长歌,自然不清楚外面的一切。

从分身那里得知,死亡海并没有什么情况,人族众人,都在疯狂的修炼中。

其中马超,赵子龙,吕布,孙悟空,无始大帝他们,都突破到神尊境。

而且神王过万,神皇过千。

算是神界极为可怕的霸主了。

然而在神塔第十四层中。

叶长歌艰难前行。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这么重,难道这一层考验的是参悟重力神道之力。”

叶长歌暗暗想着。

因为这第十四层,神道之力非常的浓郁。

“狗宿主,你只要扛着压力,走到一万米的尽头,就算通过了。”

“是吗?”

叶长歌说着,睁开三瞳神眸。

入眼的,是平平无奇的天地,

没有台阶,也没有石板,只是杂草丛生的一条路。

“既然如此,那就开始吧。”

叶长歌说着,象之镇狱咆哮而出。

一瞬间,身上的压力减少了不少。

九象奔腾而去,在九象的加持下,我的压力减少了不少,可以大踏步而走。

渐渐的叶长歌的每一步都显得异常沉重,

但内心的坚韧与不屈却如同烈火般熊熊燃烧。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