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旭凌这边刚做好晚饭,平南也紧跟着回来了。
平南自从跟着余国胜到了这个小县城之后,便收拢了不少的小弟,有的是救助回来的,有的则是直接臣服在了平南的铁拳下。
人数不算多,但各个忠心耿耿,不得不说平南这人看起来好像是个一根筋,不懂人情世故的样子,其实他只是不喜欢开口表达,在收拢人心这方面,可是有着不错的天赋和手段。
跟着平南的小弟,大多都是前几年在外飘荡的孤儿,基本上都是大饥荒过后,都没了爹妈,无牵无挂的,年纪都不算大,没什么特殊安排的人都住在老破街这边。
白诺看着自家姨姥爷收养的这两个养子,真的是各有千秋啊,要不是清楚的知道当初真的是意外捡回来的,她都快怀疑是不是老爷子故意按照天赋去捡的。
但两个人能成长到如今这样,也少不了老爷子的悉心教导。
余国胜在他们还小的时候就挖掘出了他们所擅长的一面,然后耐心培养,不然除非是绝顶天才,不然就算是在某些方面有些天赋的人,弄不好也会在成长的过程中,因为不重视培养而抹灭那一份天赋。
“平舅,那女人的身份查出来了吗?”白诺吃过晚饭,端着一杯茶坐在院子里,好奇的看着平南。
平南勾了勾嘴角,想让自己的表情柔和些,可惜……
“别笑了,何必勉强自己呢。那是你自己外甥女,还能不知道你啥样!”余国胜被自己这个长相凶悍的大儿子笑的眼睛疼,一脸嫌弃的撇了撇嘴。
平南轻叹了一口气,无奈的看向老爷子:“我怕吓到妞妞。”
这会儿没了外人在,平南也不用故意隐藏关系而叫白诺同志了,更不敢叫大小姐,他怕老爷子跳起来揍他。
“可得了吧,虎丫头胆子比你还大, 再说了,你长得又不丑,吓什么吓,能被你这张脸吓跑的,不是心里有鬼,就是眼瞎!”余国胜虽然总是挑剔平南一根筋,但却容不得外人说自家孩子一句。
白诺好笑的看着眼前的父子俩,其实平南长得并不丑,虽然长的有些凶狠,但若是放在后世那也是妥妥的糙汉冷硬型型男酷哥,特别是多了那道刀疤之后,更是增添了几分野性感。
只不过,放在这个年代,这种长相不太招人罢了,她记得七水大队很多小姑娘都喜欢那种白白净净的斯文书生类型的,比如柴世鸣那种虚假的斯文,和胡自强那种虚伪的文化书生。
在白诺看来,那样的她真欣赏不来,弱鸡一个,根本不抗揍,找个那样的当对象,万一哪天把她惹生气了,她一拳头上去,把人打死可咋整。
“姨外公说得对,那些害怕平舅的,都是不懂欣赏的女人,那样的还不配进咱家的门呢。”
“可不是嘛,就那种不懂欣赏的,当不了老子的儿媳妇。”余国胜一脸傲娇的扬起下巴。
平南无语的笑了笑,这会儿终于发自内心的笑了,可比刚刚的假笑自然多了。
“老爷子,我不想娶媳妇,我就想跟您过一辈子。您就别操这个心了,要么咱们还是言归正传吧。”
平南连忙把这祖孙俩的话题扭正,不然老爷子说着说着估计又要骂他整天也不知道找个媳妇,天天在家当老光棍了。
“除了手上带枪茧的那个以外,其他几人的身份都没什么特别的。都是住在元山公社牵牛大队的普通村民,其中姓梅的妇女的二儿子几年前娶了县食品厂保卫科副科长的二婚女儿。
之后姓梅的妇女利用她二儿子岳家和街道办的关系,霸占了三道街八号大杂院的一个空屋子,平时经常带着小儿子住在二儿子家。
这次是小儿子到了结婚的年纪,她也想给小儿子在城里找个媳妇,可是那个屋子住不下那么多人,二儿媳妇也不同意,所以这才想要故技重施,再找一个空屋子霸占下来,这样一来她小儿子找城里媳妇这事儿也能更顺利一些。
另外那几个人都是她回牵牛大队找来的帮手,至于手带枪茧的那个,我叫人去牵牛大队查了一下,她是七年前从隔壁市嫁到牵牛大的寡妇,跟现在的男人生了一儿一女,都生活在牵牛大队,就住在梅家隔壁,这次也是被姓梅的女人拉过来助阵的。”
“一个从外地嫁过来的寡妇,怎么看也不应该有那么厚的枪茧,而且枪茧并没有挖掉,证明她嫁过来这几年也时常练枪或者是用枪。”
白诺眉头微皱,牵牛大队在七水大队下游,元山公社好几个大队都共用一条河道,夏季的时候总是会因为引水的问题发生争斗,有的时候还会因为土地划分的问题争斗。
其中,跟七水大队最不对付的便是下游的牵牛大队,距离倒是不算远,骑车半个多小时就能到。
“牵牛大队有什么?”
白诺好奇的看向平南,她下乡以后也只在自家生产队那一亩三分地晃悠,也就白天听过一次花裤衩大队的八卦,对于其他几个大队从来没了解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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