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泉宫内殿,李皓宇饱饱的吃喝了一顿。
一面吃,一面不时用谴责的眼光看着卿予。
被绑的这三日,他都过得什么日子呀?
卿予假装看不见,只是默默摸了摸自己的心口,面对这个当初无情废她的前夫哥,她自问,就是没有良心。
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吃饱喝足,李皓宇抱着酒坛子灌自己。
如果老天可以再给她一次选择的机会,卿予绝对不要知道李狗子和丽雅之间的往事了。
“你喝那么多酒干什么呀?”
“壮胆!”
他没好气的白她一眼。
“既然你这么爱丽雅,就连回忆也不敢,那干嘛不用余生为她守节?或者把上次那个长得像她的姑娘给娶进后宫呀。逮着我一个**害算什么!”
卿予没好气的说,一把夺过狗子手中的酒坛。
“我没有爱过丽雅!我爱的人,从来都是那个没心没肺,铁石心肠的林卿予。”
得!知道丽雅在他心里的地位和天仙一样,可缅怀旧人的同时,也犯不着骂她吧。
李皓宇看了看酒坛子,“予儿,让我再喝两口。”
趁她不注意,李狗子这哪里是再喝两口呀,他“咕咚”“咕咚”就灌了自己大半坛子酒。
这下好了,一个哭唧唧,醉醺醺的大男人,拉着卿予喊上了“兄弟!”
不仅如此,他竟然毫不顾忌地褪下了长裤,然后指着自己大腿根部那道极深的伤疤给卿予看。这道伤疤狰狞而可怕,就算痊愈了,也能让人想象出当初这处的伤口有多深。
“你摸摸!”
醉眼朦胧中,他也强行牵过卿予的手,盖在了自己的疤痕上。
“你知道吗?这道疤,是你的劫,也是丽雅和我的缘!”
说话说的这么文绉绉,这是真醉还是假醉呀?
卿予听得云里雾里,可抓着她双手不放的男人,此时不仅紧紧抱住了她,下颌搁在她后颈窝里,竟然还嚎啕大哭起来。
卿予推不动他,衣衫都被他哭湿了。
而李皓宇竟然抱着她,哭了小半个时辰。或许喝进去的酒,最后都变成了眼泪,发泄后,狗男人泛红的眼睛,一点点恢复了几分清明。
……
征伐北奴人的战役是很苦的。
抵达边境后,他第一次沙场点兵,名册上驻守永安城的有十万人。可校场上,稀稀拉拉的每支队伍里,只站了不到十几个人。
合起来一数,只有老弱残军,不到三千人。
战死的,逃跑的,残疾的,重伤的,年迈的,就已经占去了三分之二。剩下 的三分之一,根本没有。
因为前任守将,为了吃空饷,编造了近三万人的名册上报给了朝廷。
就算他带来了十万长安及老秦儿郎,可这十万兵,也顶多守好边关,至于驱除鞑虏,恢复天溯,在眼前棘手的情况下,几乎成为空谈。
刘凛急了,就想领着所有人一起和北奴人拼了。
“王爷呀,我再不能立了军功回去,盈盈就得嫁给别人了。"
他伸手拍了拍好弟兄的肩头,“那一日,父皇见我答应出征,高兴之下,就说让予儿与六哥即刻退婚,然后就马上给我们赐婚。可我拒绝了。”
“呀?王爷,你怎么能拒绝呢?”
刘凛哇哇叫唤起来。
“我若能带一身战功回去,必风风光光娶与予儿为妻!”
卿予默默的取出手绢,擦掉了李狗子腮边的泪花。她仿佛也看到大漠孤月,古老城墙上的少年郎,他回望故乡 的方向,眼神坚定而充满了憧憬。
李皓宇继续说,把卿予当成了刘凛,。
“可我若马革裹尸,只希望她余生幸福。”
一瞬间,他的声音变得低沉而伤感。
他看过所有北奴人与天溯交战的记录,十年间,北奴鞑子斩杀过三任天溯王朝的主帅,也战败过不下二十位的天溯将军。
漫漫黄沙,浩瀚边关,也埋葬着无数天溯王朝儿郎的累累白骨。
他知道这个游牧民族的凶悍与狡猾。也明白战争的残酷和无情。
更知道自己可能随时会面临死亡和失败。
但他并不害怕死亡,只是担心自己的离去会给心爱之人带来无尽的痛苦和悲伤。他希望即使自己不在了,她也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过上快乐安宁的生活。
重新募兵,练兵。排兵布阵,三年时间,经历了和北奴人大大小小的上百场战役。
北奴人被越赶越偏,他知道,只需要再打一场大战,就可以班师回朝。
他甚至和刘凛约好了,一个月后,在他十八岁生辰那日,若不出战,就和刘凛找一处水草丰美,星光熠熠之处,席天幕地,两人喝个不醉不休。
就在他生辰的五天前,更好的消息传来。
北奴人主动提出了要和征北大将军就和谈与互市开展谈判。
那是一场自己人勾结外贼的圈套。
待到醒悟时候,他已经在包围圈里。
撤退之时,他的近侍韩克俭,克奉的兄长,拼命戳瞎了眼前的北奴兵,也敲昏了他,夺过了他的头盔和披风穿在自己身上,带队往北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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