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62小说网 > 玄幻 > 洪荒:截教大师兄,收徒就能变强 > 第517章 轩辕泰山封禅证道圆满(轩辕篇结束,开封神)紫霄宫聚

东海之滨。

无穷的霞光笼罩于天穹中。

祥光璀璨,瑞气条条。

如此神圣的景象自然而然的引来了洪荒当中无数大能们的注视。

随后。

天地间一尊尊大能到场祝贺。

幽冥血海冥河教祖,万寿山镇元大仙,北冥冥河老祖,西昆仑西王母,瑶池仙境瑶池金母……

人教,阐教,截教,西方教……

阴曹地府……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昊天天帝竟然也下界了。

天帝入洪荒,排场自然十分的浩大。

诸多魁梧英健的神将大开仪仗队形成排场,亦如太白金星、巨灵神、真武、天猷、王灵官、卷帘神将等等名声浩大的仙人们陪伴在两侧,尽显天帝的排场。

只不过这个排场有些美中不足的是……

天帝…竟然还会出现在这种场合之中。

豪华气场的仪仗队里,天帝头戴冕旒,身披着天帝袍,身上佩戴着代表着天帝身份的华贵配件。

若是平常。

在场的大能们都会说昊天牛逼。

能从微末逆袭到了如今这个地步,成为洪荒当中掌控实权的一方霸主,手下有着一班班底,结交洪荒各方修士和势力,可谓是如日之升!!

只可惜……

不少大能不留痕迹的盯了一眼巫族方向没了头的刑天一眼。

内心不知道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情绪。

只可惜天帝被莽夫所害啊!!

刑天不知为何发了疯似的杀穿了九重天,杀伤天帝无数臣僚仙兵,还一斧将天帝重创,导致现在天帝都还未能恢复元气。

原本还以为天帝会闭关疗伤之后慢慢恢复元气。

可谁知道今日一见。

却发现对方非但没有恢复的阵势,反而伤势看起来更为恶劣啊!!

这是从内流散出来的腐朽和死亡的气息。

是那种无法掩饰的死气!!!

昊天遭受了很严重的道伤,看模样没有多少个年头可活。

悲哀啊。。

何其悲哀?

好不容易发展了这么多年头,才把天庭壮大到这个地步,成为洪荒一方巨头,结果出现这档事情。

简直和帮别人白打工没有任何区别。

也不知道是不是要便宜了谣传中的瑶池了。。。

“咳咳……吾昊天,见过诸位道友。”

昊天眼睑低下。

用力的咳嗽着,脸上还涌现出血液翻涌的潮红,歉意的朝四方拱了拱手,道:“因身体有恙,而非昊天倨傲,无法起身与诸位道友行礼,还求诸位见谅。”

“无妨,天帝有心意就好。”

“不打紧……”

众大能纷纷拱手回应,笑着和昊天打招呼。

但心中究竟在想着什么,却是无人知晓。

看到昊天来了,刑天十分不自在,尴尬加上愧疚,差点让他在原地扣出三房两厅来。

随着各方大能到来。

天皇伏羲、地皇神农也纷纷出现维持秩序。

同各方与人族交好的势力和修士们打招呼维护情面,目光也时不时的在蚩尤所带领的巫族和巫人部落中来回转动。

内心也有些钦佩太岁道尊。

蚩尤的魔神之躯坚不可摧,非圣人不可破。

他们自视,如果不借助人道的力量,恐怕也很难对蚩尤造成什么毁灭性的打击。

蚩尤若是败了。

像昔日共工一样撞毁不周天柱,来个鱼死网破般的大肆屠戮人族,到时候又该如何是好?

谁想到,太岁道尊多厉害。

来个兄弟情义。

直接化解了这次灾难,还让人族和巫人紧密相融,化干戈为玉帛,让人族的底蕴大幅度的提升一番。

现在的人族,恐怕已经算得上是洪荒的一方庞然大物了啊!!

若是圣人不出的情况下。

已经很少有势力能够像人族一样人多,强者多。

更何况人族乃是天地主角,日积月累之下能获得更多的人道本源滋润,久而久之让人族更为人杰地灵、天骄翘楚频出啊!!

忽然间天花乱坠地涌金莲。

东方涌来浓郁的紫气将天地染成了紫色,横铺整片苍穹。

随后,一尊尊天道圣人出场。

“吾等拜见天道圣人!!”

在场修士看到天道圣人到来,纷纷躬身行礼。

众圣微微点头回应。

有圣人目光放在了昊天身上片刻,便收回目光,不再注视这位即将陨落的昊天。

没多久。

其余的混元圣人也都来了。

大爱天尊,太岁道尊,人道三圣,平心娘娘。

他们似乎来见证着人道终结和凝练人族气运的人皇出世之后,将会对人道带来什么样的巨大变化。

天地人三皇,纵然皆为人道人皇。

但最后这位泰皇,却才是真正凝练人族气运和提升人道本源的产物。

别看伏羲神农出世的早。

但真要论,恐怕也是要以泰皇轩辕为主啊!

诸方到来。

随着执掌人道玺的伏羲宣读一项又一项泰皇轩辕的功绩。

东海之滨天穹上空开始浮现着连绵不绝如同山脉般屹立于苍穹上的人道功德。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