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七月十五日,近子时。
高天上,繁星闪烁。汴京城内灯火明亮,依然有许多店铺,顾客盈门,甚是喧闹。
变法司内。
一张大桌上,放着数份市易法的草章,还有许多干果壳。
大桌左边,坐着范仲淹、梁适、王尧臣,右边坐着苏良、司马光和王安石。
众人从午后便开始讨论市易法,除了如厕外,便一直坐在这里。
期间喝了六壶茶,吃了四盘干果,而今依然有分歧。
在变法司成立之初,六人有一个君子协定。
一旦事情发生分歧,少数需服从多数,然后交由官家定夺。
但现在,是三对三。
三对三的情况下,交由官家定夺,乃是一种非常不负责的表现,所以六人今日定要辩个明白。
所谓市易法。
即朝廷设立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在市场短缺时再卖出,同时可为商贩提供低息贷,使得小商贩免于遭豪商富贾欺压。
此法,有效限制了大商人对商贸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增加朝廷收入。
大家的分歧,来自于王尧臣的一句话。
“这不是让朝廷尽收天下之货,自作经营吗?”
一旦成立市易务,朝廷相当于拥有了操控物价起落的能力。
当下,商品是依据市场紧缺程度而定价。
执行市易法后,则取决于朝廷的定价。
范仲淹、王尧臣、梁适认为,此举虽然帮助了小商贩,但也抑制了大商人的发展,且会使得小商人无法成长为大商人。
如此一来,大宋商贸必将渐渐凋零,而朝廷则成为全天下最赚钱的商人。
此乃是以强权干预市场。
甚至会将天下各类商品都做成如酒、盐、茶、香料那种专卖制度。
小商人非民户,他们必须依赖大商人生存。
此策的破坏性远远大于其产生的利处,故而三人不建议推行此策。
而苏良三人则认为,此策就是为了“抑兼并之家”,使得那些游惰奸商不再侵牟食力之人,而另想他法经商。
换言之,此法乃是为了大宋的商贸环境更加公平。
然后,六人便辩论起来。
谁都想说服对方,一旦有一人改变立场,便可以少数服从多数结束了。
哪曾想,六人一个比一个都要倔。
于是,就僵持了下来。
王尧臣的嗓子都说哑了,仍未说服苏良、司马光和王安石。
这时,王安石看向范仲淹,又道:“范公,此法是不可能使得豪商富贾消失的,此亦是抑兼并之策,惠国而惠民……”
“不!此法易使得豪商富贾们撂挑子,抑土地兼并,百姓有地可种,无须依赖地主。但若抑大商人,则商贸不通,小商人们也将没有活路!”范仲淹依然目光炯炯。
王尧臣以沙哑的声音说道:“朝廷垄断比豪商富贾垄断更可怕,因为朝廷不懂做生意,若将所有商品都做成专卖,那以后将会是朝廷有钱而百姓皆贫苦,贫富差距会越来越大,民间将越来越乱!”
王安石看向苏良。
苏良一脸无奈,辩到深夜,大家仍然都在坚持最初的意见,没有丝毫动摇。
这时,司马光道:“我建议,此策先在开封府颁行,若成再全宋颁行。开封府的商贸足以能够证明市易法的价值!”
自变法司成立以来,颁行的各项措施,皆是全宋施行,还未出现过在一州一路之地试行。
听到这话。
一旁一直打着哈欠的枢密直学士梁适,道:“这样,我觉得还可行。唯有实践,才能得真知!”
顿时,王安石举起了手。
“我没意见!”
苏良想了想,也道:“我也没意见!”
因梁适的加入,局势一下子变成了四比二。
范仲淹和王尧臣一脸无奈,皆道:“不辩了,不辩了!”
苏良、王安石、司马光不由得都笑了。
这场辩论终于要结束了,明日便可依照此策略先汇禀官家。
苏良站起身来,道:“诸位,咱们去前面巷口王三嫂水晶角儿吃盘角儿(即饺子)再回家吧,不然饿着肚子也睡不着,这次该介甫请客了!”
六人很有趣,轮流请客,谁都不占谁的便宜。
“我请!我请,我再加四个菜!”王安石兴奋地说道。
此策乃是他最先想出来的,而今晚未被推翻,最高兴的便是他。
一刻钟后。
六人出现在一条街角的棚子下,狼吐虎咽地吃起了角儿(饺子)。
不远处,灯火明亮。
偶尔还能听到一些歌伎美妙的歌声。
但六人一边吃,一边还在讨论着变法之事。
这些日子,六人全都沉浸在变法之事中,几乎没了个人生活。
大半个时辰后。
苏良终于回到了苏宅,在简单洗漱后,他正准备在唐宛眉旁边悄悄躺下。
刚躺在床上,唐宛眉便被惊醒,她几乎是闭着眼睛靠在了苏良的怀里,先在他的额头吻了一下,然后道:“以后别这么晚才回来,熬夜伤身!”
“嗯嗯。”
苏良将唐宛眉的长发撩到一边,二人便相拥入睡了。
……
翌日,近午时。
市易法之策,分别呈递到了禁中与两府。
上面详细分析了此策执行后的利与弊。不过毕竟未曾执行,大多都是预测。
赵祯早就了解过市易法。
他也知,此法若在开封府施行,将会是继南郊市集后,对开封府豪商巨贾的第二次伤害。
但在他心中,当下应是富国优于富民,当即便没有提出异议。
因前面几条法策都施行的非常好,两府三司的相公们也都表示赞同。
……
七月二十四日,市易法正式颁行。
其将在开封府试行,持续到明年二月,然后视情况全宋实施。
具体内容是:
其一,朝廷设立市易务,设监官二人,提举官一人。
目前监官由王尧臣和苏良担任,而王安石任提举官。
其二,招募开封府诸行铺户的牙人担任市易务的牙人,由牙人与商人议价或换货。
其三,朝廷拨一百万贯现钱,作为本钱,使得商贩皆可以产业货物抵押借贷,亦收购滞销商品,待市场有需求时,以时价卖出,市易务收取一定量的利息。
此法策在开封府颁行后,百姓反应尤为激烈。
有赞声也有骂声,这在苏良等人的意料之中,至于施行结果到底如何,一个月内便能见分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