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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法医 第四百六十四章 因爱生恨

作者:志鸟村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10-26 15:03:24 来源: 62小说网

( ) 「来,排好队。」韩大队长挥挥手,示意住持和居士们都站成一排,并让一名刑警举起了摄像机。

几个人不情不愿的动了起来,再在江远的要求下,抬起脚来。

江远并没有一个挨一个的看过去,而是一眼扫过去,就来到了三位长期居住的居士面前,又放了一张纸,道:「踩一脚。」

「踩就踩,但你要想冤枉我,你得拿出证据来。」女居士谷明霞怡然不惧。

这在犯罪嫌疑人中是比较少见的。很多没经验的案犯,哪怕事先计划的很好,到了这个时候,都会因为飙升的肾上腺素而不由自主的颤抖。

这种经验,其实很多人都会有,比如小时候玩捉迷藏,藏的很好的时候,反而会心跳加速;又或者玩游戏的时候,面对自己第一个五杀的时候,手心会止不住的出汗;再或者被长的帅的男生送花的时候,哪怕从小就计划着这一刻,甚至还预演过,可依旧会头脑一片空白。

大部分的意外情况,要处理的好,都是需要经验的。

江远重新确认了一下脚印,再抬头,仔细看看谷明霞的表情,道:「您不会以为换一双鞋就有用吧?那样子,足迹鉴定还有什么意义。」

其实欧美的足迹鉴定就是这样子的。通常来说,他们只有鞋印鉴定和赤足鉴定,没有足迹鉴定。但那是受限于法庭制度的,换言之,不是科学问题,是体制问题。

女居士谷明霞显然是个不懂行的,但她听了江远的话,也只是慌乱了一下子,接着就镇定的道:「随便你说什么,你得拿出证据来。」

「找一双41大小的男士耐克鞋,鞋底下有一个大大的对号的那种。可能是双慢跑鞋之类的。」江远是对韩大队长描述的。

后者的命令立即发了出去,主要的搜查地点自然是谷明霞的房间。

谷明霞立即表示反对,几名居士开始嚷嚷着搜查证什么的。

韩队长淡定的道:「我国的刑事诉讼法136条规定,遇到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令,也可以进行搜查。其中,紧急情况就包括,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庙里是否就只有目前的8个人,是我们不能确定,也必须确定的。」

谷明霞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反驳,转过身来,又对江远道:「你都说是41的男士耐克鞋,那显然不是我的鞋......

「你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江远笑了一下,道:「小路上积累的脚印不少,大家每天遛弯,来来去去的,都有留下脚印,其实很难判断当时出现的的是谁。但是,一双41码的耐克鞋,还是小脚穿大鞋,这就太明显了。」

稍微看过一点书的人都知道,不论是小脚穿大鞋,还是大脚穿小鞋,在LV0.5以上的足迹鉴定人员面前,都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甚至欧美的足迹专家,也都能一眼分辨出来。

总的来说,这么做的,都属于没经验没常识的初级犯罪分子,倒是符合谷明霞的身份。

当然,看过脚以后,江远就百分百的确定了。至少这个穿男士耐克鞋的,一定是谷明霞。

谷明霞的眼睛滴溜溜的转,大约在思考,是否要承认此事,并进一步的反驳和狡辩。

这就是普通人面对审讯时的困境。

一方面,谷明霞并不能百分百的确定,江远究竟是真的看出来了,还是在诈唬自己。虽然八成是看出来了,但身为当事人,她还是心存善念来着。

另一方面,谷明霞可以承认自己就是穿了双41码的男士耐克鞋经过了窗边,这也不犯法,但是,就这么承认下来,显然会加重自己的嫌疑,说不定还会落入警方的陷井中。

谷明霞斟酌再三,都

不能决定,她已经将鞋抛下山了,按道理说,应当是没什么证据了。

她却不明白,江远的足迹鉴定,已经是将她锁定了。

现在只是需要更明确的证据罢了。

一会儿,柳景辉过来看了眼,又问两句,道:「派搜索队吧,庙里虽然有香炉之类的地方点火,能把杂志烧了,但鞋肯定是烧不干净的。」

「行。我组织一个搜索队。」韩大队长没什么啰嗦的。搞搜索队固然是要增加开支,但这个程度的费用,对一起命案来说,还是不够看的。

柳景辉临时画了一张地形图,拿给韩大队长,道:「先搜查谷明霞住的房间周围。她应该是没什么反侦察经验的,物品的处置应该也是比较匆忙的。」警察们都是突然上山的,她肯定是没什么提前准备的。

韩大队长立即调整搜索队的密度,在几名居士住的山坡附近,挂起了好几盏大灯。

这边的小庙就建在一座小山丘上,既没有名山大川的险峻,也没有顺流而下的水流,案犯抛弃物品,基本也是抛不远的。

不到半个小时,一双灰不溜秋的耐克鞋,就被发现了。

最有趣的是,一本剪过的杂志,就塞耐克鞋里面。

拿到了证据,韩大队长就非常轻松了,将谷明霞单独拉到一个临时的审讯室里,就问:「怎么样,你要是还不承认的话,咱就做DNA。别怪我没提醒你,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可不是开玩笑的,你这样对抗下去,最后谁都救不了你。」

韩大队长还是挺得意的,这个案子虽然少不了江远的参与,但整体上来说,主要工作是自己和队员们做的。,

尤其是保护现场和现场搜索,进一步的发现证据,都算是他做的。等于说,这起命案积案,可能有八成,至少有七成,少说有六成,怎么说都有五成算是他的功劳。

谷明霞眼睛直愣愣的瞪着,过了好半天,才道:「我是为了提醒你们!」

「提醒什么?」韩大队长问。

谷明霞气道:「看不懂字吗?杀人者张芬!」

「张芬是跟你一起,长期居住在庙里的居士,对吗?」韩大队长问。

「对。」

韩大队长的眼皮子跳跳,就在白天的时候,她还看三名老baby你情我浓的抱一起拍照,现在就开始揭发了?

韩大队长问:「你为什么说她杀人了。」

「肯定是她杀的。她因爱生恨。」谷明霞肯定的道。

韩大队长皱眉:「死者是谁,你认为?」「钱国庆!」谷明霞道。

「钱国庆?多大年纪,哪来人?」「60岁。越省的。」

「然后呢,你为什么认为张芬会因爱生恨杀了他?」

「因为他真正爱的是我!」谷明霞挺起了腰杆,悲愤的道:「我们是为了不伤害到她,所以才没有对外公开。但是,但是.......一定是张芬,她曾经说过,得不到就毁掉,她还说过,她的前夫,就是被她连公司都毁掉的......」

房间里的几名警察,颇为尴尬的互相看看。大家虽然见过很多恶心的事,但这几年,如此别扭的爱情故事,已经很少听到了。

审讯室里的韩大队长想的更多,转头问道:「你说的这个钱国庆,身高多少,体重多少?」

「身高一米七五吧,可能还更高一点,体重一百三四的样子,身材保持的很好,他经常锻炼的。「谷明霞有些羞赧的样子:「他也是很绅士的那种,经常穿一身三件套,拿一根文明棍......」

韩大队长又问了几个问题,然后看向站在后面的江远。

这里是临时审讯的性质,如果不是问出了意外的答

案,原本应该是几句对话就结束的。

江远和柳景辉也都在房间里站着听,表情各有各的凝重。

韩大队长用眼神询问江远:她说的人对吗?

江远郑重的点头。单从法医人类学的标准来看,死者的年龄和身高都是对的上的,膝盖和肩部等位置的骨头,也确实有参与锻炼的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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