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度人经究竟是怎么判定“遗望完成”的,余琛心头基本已经有了个明悟。
那便是“在遗愿达成的那一刻”。
就像那个对桂鳕鱼念念不忘的老乞丐在吃到桂鳕鱼后,遗愿完成。
就像泼皮李二在亲手将银子交给孙氏寡妇的时候,遗愿才完成。
但这些,都是余琛亲力亲为。
如今,他想要验证的是,倘若这死者的遗愿阴差阳错被别人完成了,度人经会如何判定?
“可如果让正青帮的江湖客们将那大虫斩了,那赏金岂不是泡汤了?”
余琛咀嚼着饭菜,心头思忖。
“算了,今晚出发,走一步看一步吧。”
晃了晃脑袋,不再纠结,余琛几口下肚,收拾了碗筷,往床上一躺。
大虫是夜行野兽,大多是在夜晚活动,想要找到它,还是夜里去合适一些。
但下一刻,他突然睁开眼,仿佛想起了什么那样,放出一只纸鸦,朝县城的方向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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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间,城南旧街,正青帮,一座颇为老旧的阁楼里。
先前与余琛有过一面之缘的几名江湖客,正在热火朝天地准备着。
那为首的短衫壮汉,正翻阅着一张颇为古旧的地图。
在他身旁,又零零散散环绕了十来名江湖客,衣着不羁,正小声嘀咕。
“要说那王大公子也是足够倒霉的,接连遇见大雪封山和大虫袭击,这是老天爷要他的命啊!”
“不过若是没有此事,那王老爷子怕也不会重金悬赏了——足足百两纹银,连一向沉稳的老大都忍不住了。”
“你蠢啊?你真以为老大是冲着那百两银子去的?”
“啊?那不然呢?”
“百两银子虽多,但对于咱们帮派来说也算不得什么,哪有必要冒着性命风险去讨伐那噬人大虫?”
“老大真正看中的,还是那王老爷子的承诺——只要咱们把那大虫斩了,往后王家铺面的药草,一律对半折!”
“这些年生,咱们掌控了渭水一大半的劳力,无论是日常跌打损伤还是干活儿时的伤筋动骨,都得要王家铺子的药膏,咱们赚的小半利润,都进了他王老爷子的口袋了!”
“但如今,只要斩了那大虫,那些药草也好,贴膏也罢,都对半折——这节省下来的银子,可比什么纹银百两多太多了!”
“……”
几名江湖客你一言我一语之间,揭露了掌控渭水八成劳力的正青帮与药草世家王家的恩恩怨怨。
正当他们说得起劲儿时,那被称为老大的短衫壮汉一声咳嗽,“都没事儿干了么?嘴皮子那么碎?”
众放荡不羁的江湖客立刻脸色一整,闭上嘴皮。
“那大虫不是什么好对付的家伙。”
见安静下来,短衫壮汉方才开口,嘱咐道:
“前些年,东正武馆的先天宗师受衙门邀请,出手准备去除了那大虫,也只是斗了个平分秋色,最后被那大虫逃了去。
咱们这次上山,若是不做好准备,说不准鹿死谁手!”
“老大说得是!”众江湖客齐声道。
“独眼,让你准备的东西,都备齐了么?”短衫壮汉摆了摆手,看向众江湖客中一個身材瘦削的独眼男人。
“老大放心。”那独眼男人掰着手指,“火把,雀粪香,猪肉,伤药,迷针吹箭,万无一失。”
“好!”短衫壮汉一点头,“去歇息吧,夜里上山!”
“是!”
众江湖客,一拥而散。
只是,他们未曾发现的是,窗外,一只漆黑的乌鸦,在听完他们的话以后,振翅而飞,朝那清风陵上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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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惚间,日落月升。
凛冬的黄昏来得极早,待正青帮众人吃过晚饭,排空肠肚,天色便已入暮。
小雪飞飞间,城南旧街,短衫壮汉带着七八个人,上了那方化山。
“我从王老爷子那儿得到了王大公子遇袭的地点,就在方化山难归林里。”
风雪中,短衫壮汉背着一把大斧,头也不回地道:
“这天寒地冻,那大虫想来也不会离开巢穴太远地方捕猎,所以它这段时间的巢穴,多半就在那难归林里。
待会儿上了山,绝不可有丝毫马虎,谁出了差错,别怪帮规处置!”
“是!”众人齐声应道。
便只见一行人踏在风雪里,留下几行几乎微不可查的脚印儿。
足以看得出来,都是练家子。
而当正青帮的江湖客们上山的时候,清风陵上的余琛也睡醒了,在土屋里烧火煮饭,填饱了五脏庙后。
心念一动。
那阴森诡异的森罗脸谱便从皮肉之下覆盖上来,从脸谱之下绵延出无数黑雾,化作一件大袍,将余琛的身形完完全全笼罩,连同气息一起,隐没在黑暗当中。
吹熄灯火,推门而出。
夜晚的渭水,除了天桥一带笙歌连连和城南旧街影影绰绰,整座县城都睡了下去。
就连那平日里热闹繁华的集市,都冷冷清清。
县城尚且如此,那方化山,就更是渺无人烟了。
山林之中,一道黑影,穿梭于黑暗,脚步轻轻在雪上一点,便飞跃出丈许之地。
方化山,难归林。
一片广袤的原始丛林,其中虫兽遍地,药草万千,虽存在危险,但也养活了县城里不少采药人和猎户。
而其中最顶级的“猎手”,便是那被称为“白鬼”的银白大虫。
夜色入暮,难归林也安静下来。
一条无比壮硕的银白兽影,缓步迈步在山林与雪地之间,仿若巡视领地的帝王那般。
忽然间,那硕大的虎爪在雪地之上一踏,百钧巨力骤然爆发,撑起那壮硕的身躯腾空而起,扑向前方一片空地!
一声惨嚎!
却见那空地之上,一头原本无比敏捷的麋鹿,几乎在毫无反应之间,便被那小山一般的庞然大物所扑倒。
血盆大口张开,带刺的猩红舌头下,是泛着恶臭的锋锐尖牙!
对着那麋鹿脆弱的脖颈,一咬!
就见殷红的鹿血流出,将雪地染成鲜红。
但捕杀一头肥美的麋鹿以后,这银白大虫扑在它身上,却并未下口。
那湛绿的眸子里,露出一抹疑惑之色。
仿佛,这不是它想要的味道。
——都是肉,都是鲜红的血,但这些皮毛家伙,和那成群结队的两脚羊比起来,滋味儿天差地别。
当然,银白大虫没有那么灵巧的智慧,它只是本能地感觉,这些年来,山林中的野兽已经不那么合胃口了。
而让它心心念念的,是那种孱弱的,用两只脚走路的生灵。
顿了顿,银白大虫终究还是未曾进食一口那肥美的鹿肉,而是摇曳步伐转身而去。
半个时辰后。
正青帮的一众江湖客,踏入难归林,来到方才银白大虫捕杀猎物之处。
浓烈的血腥气而钻进众人的鼻腔,混杂着风雪,让人忍不住皱眉。
“哟!”
其中一高儿看了那麋鹿尸首,道:“看来用不上咱们带上来的新鲜猪肉了!”
说罢,其余江湖客也是点头。
——众人上山之前,特意去买了半扇新鲜猪肉,为的就是用着血腥味儿将那大虫引出来。
但现在,一具新鲜的鹿尸就在眼前,看起来倒是不用浪费那猪肉了。
“也好,正好待会儿带回去下酒!”人群中,有人附和道。
除了那为首的短衫壮汉。
他沉默不言,向前走去,蹲在那鹿尸附近,观察了片刻,突然脸色一变,阴沉下来。
“老大,怎么了?”那提着一大堆家伙事儿的独眼男人走过来问道。
短衫壮汉没理会他,快步站起身来,沉声看向众人,道一声:“下山!”
众江湖客皆是一愣。
这大虫的影子都还没见到,怎么就下山了咧?
“快走!”短衫壮汉一边转身,一边喝道!
众江湖客不敢违抗,不情不愿地跟上。
那先前开口的高个儿凑上来,一脸茫然地问道:“老大,到底咋了?”
短衫壮汉一边快步疾走,一边沉声开口,“你们可见了那鹿尸,新鲜的,那脖子上的咬痕,也是虎口造成。”
众江湖客听罢,仍是不解。
就听短衫壮汉继续道:“这凛冬天寒地冻,吃食儿不多,但那大虫捕杀麋鹿后,既没有大快朵颐,也没有拖回巢穴储备,这说明什么?”
“说明它不饿?”一愣头青脱口而出。
“蠢货!”短衫壮汉骂道:“它若是不饿,就不会捕杀这麋鹿了!它若是不饿,就不会袭击王大公子的车队了!”
“那是为何?”江湖客中,有人问道。
“大虫不像猿猴一类的野兽,没有单纯玩弄和虐杀猎物的习性。”短衫壮汉声音沉闷,道:
“它袭击这麋鹿,说明它腹中正饥。但它咬死了这麋鹿,却一口未动,说明它已经不愿吃这些猎物了。这对于野兽来说无比肥美的麋鹿肉,已经不合它胃口了!”
众江湖客愣住。
那大虫不吃麋鹿,先前却偏偏吃了王大公子半拉身子。
这就说明它的食谱,已经从漫山遍野的飞禽走兽,变成了……人。
在大夏,这种专吃人的玩意儿已经不能称为野兽了。
人们叫它——妖。